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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处
⒈指导协调全省开放地区工作;⒉参与拟定并实施开发区政策和发展战略,对全省开放地区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进行督促检查;⒊负责全省国家级开发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和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综合协调和指导;⒋审核报批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的设立、撤销和“四至”范围的调整;⒌指导开发区的招商引资工作和业务培训;⒍负责开发区的动态管理和考核工作; ⒎负责开发区统计工作;⒏联系省开发区协会;⒐办理厅领导交办事项。
联系电话:0571-87052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