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适应我国入世后面临的新形势,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方便企业合法进口,增强企业竞争力,宁波海关决定大力推广进口货物预审价,现将《宁波海关进口货物预审价管理暂行办法》予以通告,有关企业可积极提出申请,如有问题向宁波海关价格处咨询。 咨询电话:0574-87009434 附件:《宁波海关进口货物预审价管理暂行办法》
宁波海关
二○○四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