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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市外经贸局:
根据省外经贸厅“五五”普法工作实施方案“关于2008年对全省外经贸系统‘五五’普法工作开展中期检查指导”的要求和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定于十月中、下旬在全省外经贸系统开展“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
此次中期检查的内容主要是“五五”普法规划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五五”普法启动情况;近几年普法依法工作开展情况;“法律进机关”活动开展情况以及普法依法工作组织保障的落实情况。检查主要采取听取工作汇报、实地走访考察等方式进行。检查结果在整个督导检查工作结束后统一进行通报。
请各市对“五五”普法启动以来的工作进行认真回顾,全面客观准确掌握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这次督导检查为契机,推进“五五”普法规划更加全面深入实施。
赴各市具体的检查人员和时间由厅法规处与各市外经贸局进一步联系。
联系人:陆军(0571-87051576) 娄颖(0571-87051582)
二〇〇八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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