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外经贸法发〔2008〕266号
浙江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关于组织
全省外经贸系统“五五”普法
知识竞赛的通知
各市外经贸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今年是“五五”普法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为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经厅领导同意,决定组织全省外经贸系统“五五”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现将竞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厅“五五”普法工作实施方案为依据,通过普法知识竞赛活动,扎实推进“法律进机关”活动的开展,引导外经贸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加强“法治型”机关建设。
二、竞赛内容
以宪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为主线,以外经贸法律、法规、规章为重点,涵盖物权法、公司法、反垄断法、税法和婚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参加对象
全省外经贸系统干部职工。
四、竞赛安排
1、8月份,竞赛准备。制定竞赛计划,明确竞赛内容、方法和要求。
2、9月份,竞赛实施。下发竞赛通知,公布竞赛题目。各市、县(市、区)外经贸局、厅机关和厅属各单位统一从厅政务网下载竞赛题。9月30日前,以市、县(市、区)为单位统一将答题卡邮寄厅法规处,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9月30日前统一将答题卡送交厅法规处。
3、10月份,竞赛评比。评选获奖单位和人员,并在适当时间颁奖。
五、竞赛组织
厅成立“五五”普法知识竞赛办公室,负责处理竞赛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厅法规处,由汤小刚、许关中、陆军、娄颖4人组成。
六、奖项设置
竞赛设组织奖和个人奖。
组织奖:各市(含义乌市)外经贸局、厅机关和厅属事业单位共设组织奖6个。
个人奖 :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
省厅将对获得组织奖的单位和一、二、三等奖的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获奖个人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七、评比办法
1、组织奖:按所属单位参加人数百分比及综合竞赛成绩确定。
2、个人奖:按得分高低排列,得分相同超过获奖人数的通过抽签方式确定获奖人员。
八、竞赛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开展外经贸系统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是今年“五五”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加强“法治型”机关建设,增强外经贸系统干部职工法制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重要手段。各单位一定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本次竞赛活动的顺利开展。
2、认真准备,精心组织。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根据竞赛通知的要求,认真准备,精心组织,确保参赛率。各市外经贸局要加强对所属县(市、区)外经贸局普法知识竞赛工作的指导,并于9月5日前上报一名联络员。
3、注重结合,讲究实效。各单位要把竞赛与提高外经贸干部队伍法制意识,提升综合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结合起来。通过竞赛活动,提高学习法律知识的自觉性,全面提升我省外经贸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附件:全省外经贸系统“五五”普法知识竞赛题
二○○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联系人:许关中 电话:0571-87051572)
主题词:外经贸 普法 竞赛 通知
抄送:本厅:领导(7)。
浙江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办公室 2008年8月26日印发
附件:全省外经贸系统“五五”普法知识竞赛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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